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教师、学生:

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时间定于2020920-101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考生资格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课程初次考核总评成绩达50分的学生具有补考资格。

二、补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日程表》(附件1)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课程学生名单》(附件2),通知本学院教师参加监考、学生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补考。《大学体育》课程补考学生于930日前到原班级任课教师处参加补考。

2、监考教师公布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另行安排人员后报教务管理科备案。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前40分钟到学院教学办领取试卷,副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补考日程考试查询

学生、监考教师可登录“新版教务系统”,查询本人补考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监考任务。疫情期间由于东湖校区和衣锦校区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部分学生的考试地点以教学秘书通知为准。学生如对补考安排有疑问,请速与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

四、补考成绩的报送

开课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阅卷、评分和成绩评定,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打印须于1016日前完成。

五、补考试卷保密工作

各学院应加强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补考试卷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送印和领取,试卷领取后须存放于安全地点,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

六、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请同学们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考试期间需佩戴口罩。若考试当天腋下体温≧37.3℃的学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包括巡考和考试诚信教育。考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要求监考教师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现象。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日程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课程学生名单

3.浙江农林大学监考人员须知

4.大学英语公共课课程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5.浙江农林大学补考考生须知




教务处

2020911


上一条:关于2020年下半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上半年(9月)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8780,传真:0571-637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