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段
1、分散考试时段: 2023年5月8日-6月21日。
2、集中考试时段: 2023年6月26日-7月9日。
二、考试安排要求
1、所有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其中公共课程考试监考教师遵循开课学院派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派副考教师的排考原则,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监考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落实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将本学期安排的所有考试(包括分散和集中)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附件1)格式,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3、期末考试巡考分为学校巡考和学院巡考,学校巡考由校督导组成员组成并安排,学院巡考由学院自行安排,巡考小组为学院领导、辅导员、学院督导等组成,巡考人员要求做好巡考记录。巡考安排表与考试日程表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试卷的相关要求
依照《浙江农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试卷命题、印制、阅卷和保密等工作。
1、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要求出不同的考试试卷,且试卷四年内考题重复内容不得超过40%,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出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打印样卷(附件2),并附《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附件3),经学科负责人、教学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于考前2周交学院教学办。
2、集中考试试卷由教学秘书负责统一送印和试卷领取。
3、所有考试课程须做好各个环节命题、印制、保密工作并存放于安全地点,防止泄密或丢失。
4、评阅试卷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4。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