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0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精神组织我校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附件2)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

2.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遵循教育部提出的“三个不合格”和“八个首先规矩”,在全省高校同类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

4.“十三五”期间,专业有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课程与建材、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名师(团队)、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改项目获奖以及本专业老师、学生所获教育教学奖励和支持情况等至少1项以上。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十二五”、“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新兴)特色专业;

2.入选国家级专业改革项目(含专业综合改革、卓越农林计划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等)的专业;

3.已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

4.省一流学科支撑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一)学校推选

1.各申报专业填写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附上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其中“所在高校基本情况”部分可先不填写。

2.各申报专业所在学院填写好《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4)。

3.以上材料请于1020日前上交。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被推选的专业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数据填报

被学校推选的专业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https://udb.heec.edu.cn)完成在线报送,并导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交至教务处。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一项核心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专业建设情况,做好一流专业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联系人:王晓霞,邮箱:jwc@zafu.edu.cn,电话:63748780929878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用户)

                                                                 教务处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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