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现将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转专业受理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5〕150号)文件规定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
二、申请及受理时间安排:
1.学生在2016年3月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学生仅允许申请转一个专业。
2.转出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4日前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及处理意见按附件2要求汇总转交转入学院,同时电子文档报教务处一份。
3.转入学院对转出学院拟同意的学生进行选拔录取,于3月10日前将学生考核及处理意见按附件3要求汇总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4.教务处审核后,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班级跟班试读两周。学生试读期内欲放弃转专业,则须本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试读期满,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名单一经公布则不予变更。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受理工作。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
附件2: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3:转入学院处理意见汇总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