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现将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转专业受理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3]82号)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
二、申请及受理时间安排
1、学生在9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学生仅允许申请转一个专业。
2、转出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1日前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及处理意见按附件2要求汇总转交转入学院,同时电子文档报教务处一份。
3、转入学院对转出学院拟同意的学生进行选拔录取,于9月17日前将学生考核及处理意见按附件3要求汇总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4、教务处审核后,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公示的学生到转入专业跟班试读二周。如学生本人在试读期内有异议,则在试读期内提出,试读期满,学校则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名单一经公布则不予变更。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受理工作。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一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
2、转专业学生申请及处理意见汇总表(转出学院用表)
3、转入学院考核及处理意见汇总表(转入学院用表)
4、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