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现将本学期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3]82号)进行。
二、各学院可接收学生转专业具体人数、准入条件和录取方式,见附件1。
三、申请及受理时间安排
1、学生在6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学生仅允许申请转一个专业。转出学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将同意转出学生按附件2表汇总,于6月14日前统一交转入学院。
2、转入学院对符合准入条件申请者进行审核和测试,按公布的录取方式录取。
3、转入学院于6月21日前将申请转专业学生考核及处理意见汇总表报学校审核,见附件3。
4、学校确定转专业名单后予以公示。
5、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的学籍手续。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受理工作。
附件1-4
教务处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