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浙江林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浙林院〔2008〕76号)的精神,现开展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在校一、二、三年级的本科生,核心课程及专业核心课成绩良以上,每位学生作为主持人每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二、立项范围
1、立项项目分为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各申报书见附件。
2、挑战杯竞赛预备项目。(由团委负责组织)
以上二类项目不得重叠。
三、立项数量
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训练项目150项;推荐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5项;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各15项。请各学院组织申报评审并推荐到学校。
四、申报要求
学生首先申报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毕业生班学生不能申报),学院组织申报评审,同时推荐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和推荐。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和以往项目申报情况,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农学学
| 林生院
| 环
科
院
| 工程学院
| 园林学院
| 经管院
| 人文学院
| 信息
学院
| 外语学院
| 旅游(茶文化)
| 理学院
| 艺术学院
| 校团委
| 合 计
|
校项目数
| 10
| 15
| 12
| 12
| 10
| 15
| 8
| 10
| 5
| 8
| 8
| 7
| 30
| 150
|
推荐省项目数
| 4
| 5
| 4
| 3
| 3
| 5
| 2
| 4
| 1
| 2
| 2
| 1
| 4
| 40
|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请申报学院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方案(试行)》、《浙江林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2、所有项目申报书均按照三类省级项目对应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进行填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前将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23室)。
汇总表另交纸质1份,申报书纸质材料学院自存。天目学院学生申报请注意本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 63740318(9298318)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