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09-04-01     点击次数:

各学院:

经学生在线报名和指导教师、实验室与学院审核,实验室开放最终立项124项(见附件1),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为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放实验室必须做好整个开放环节的安全工作。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以前,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特别要强调强酸、强碱、有毒、有害、高温、高速运转以及放射物质等的危害,提早作好防范措施。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使用。

2、立项实验室开放项目要求在本学期内(注明项目在春秋两学期开设的除外)全部完成。实验室需认真填写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登记簿等记录本,为学生实验成果建立专门档案(包括电子文档),并作好归档工作。

3、指导老师要认真填写平时成绩记录本,记录学生考勤和平时实验表现和完成情况。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必须按实验要求每人提交实验(调研)报告、论文或设计作品等实验结果。

4、实验室组织指导老师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并于本周五前交教务处。项目立项后指导老师即严格按照该表认真执行,教务处和学院依此表进行检查;若项目确需变更开设时间,由指导教师填写调停课申请单,并经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5、学生报名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经指导教师、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录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学生须按照指导老师的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增强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附件1:08-0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实验室开放立项汇总表

附件2:学生录取名单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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