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级求真实验班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实施方案》《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2020)》,经学生本人申请、集贤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2020级求真实验班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见附件。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2 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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