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校学子创业创新行动,培养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发挥学术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为我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作贡献,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决定联合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追求真知 锐意创新

二、竞赛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

三、主办单位

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

四、组织机构

主任:余 杰 张立钦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负责人,各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咨询联系和项目申报等工作,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各学院(部)相应成立浙江农林大学第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项领导工作小组(请于9月30日前上报秘书处),由学院领导牵头,具体负责本院(部)学生的组织、指导、咨询、以及作品的申报和选送工作。(附件1)

五、参赛对象

2015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文字简洁、逻辑严密、有说服力,能经得起理论上的推敲和实践检验。主要根据学术论文、科技建议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七、参赛要求

1、参赛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及科研成果,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大赛分为两种形式,可按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以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申报个人作品的学生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如有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之列。鼓励校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优秀成果申报。

4、项目选题、团队结构、成果展现等均应充分考虑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点与要求。

八、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3类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3、评审分为预审和终审,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安排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九、竞赛推进步骤

整个大赛分为宣传报名、参赛准备、校内竞赛、作品完善、总结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报名阶段(2014年9月-10月)

各学院(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院内深入挖掘适合用于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请各学院(部)于10月30日前上报适合用于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的项目上交至校团委,以备案。(附件2)

具体要求如下:5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2个及以上,500—1000人的学院申报4个以上,1000—1500人的学院申报6个以上,2000人以上的学院申报8个以上,天目学院申报10个及以上,各学生组织、社团申报2个及以上。

(二)参赛准备阶段(2014年11月—12月)

学校将结合竞赛的进程,组织开展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培训和讲座,请各参赛小组密切关注各讲座的开讲时间。参赛团队根据竞赛要求,在暑期进行社会调研、材料收集等工作。要求各个学院(部)对本单位上报的作品进行指导、完善、排序后,将作品和申报表(纸质版与电子稿)于12月20日前报至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zafu_tzb2014@163.com)。(附件3-4)

(三)校内竞赛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3月)

校内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文本初评阶段: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作品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复赛的作品;复赛阶段:通过对文本修改和模拟答辩情况,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答辩决赛:进行公开答辩,学校将根据答辩情况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四)作品完善阶段(2015年4月)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完善和答辩技巧培训,并报送省、国家参加比赛。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5月)

校“东湖杯”竞赛组委会在选定作品上报全省竞赛组委会的基础上,对评选的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组织学院进行表彰。

十、竞赛奖励

1、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学校将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老师及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具体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3、校级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全省及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学院(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同时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创造、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机衔接,为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确保竞赛圆满成功。要通过持续宣传,在校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阶段补充通知中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活动中心216),联系电话:63730918,邮箱:zafu_tzb2014@163.com。

附件:1.xx学院(部)“东湖杯”竞赛专项领导工作小组名单

2.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3.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

4.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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