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学校决定对项目负责人为2020届毕业生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延期的2018年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见附件1,计53项),对其余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2, 计51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同时需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

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9日前将附件3《项目结题表》电子版和成果佐证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交学院教学办审核。

2.学院教学办进行审核并汇总,于6月3日前将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各项目结题材料(含附件3《项目结题表》和成果佐证)等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因疫情影响,今年不进行现场答辩,将根据各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中期检查以项目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检查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学校综合考虑学院检查结果和抽查结果划拨后续经费,通过的项目下拨后续经费,暂缓通过的项目3个月内再次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是否下拨经费,不通过的项目将收回已拨经费。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附件5《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和附件6《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于6月12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2.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于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5《项目记录本》、附件6《中期检查表》、附件7《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等)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校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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