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和2024年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创项目
(一) 项目类别和类型
“国创项目”包括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见附件1)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 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 申报对象及要求
1.优先鼓励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的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人为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申请过和未结题的项目不能申报2024年项目) ,以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原则上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团队所属学院。
3.项目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 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同时另可参加一项;或限参加两项。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4.鼓励一线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与项目指导工作,原则上指导项目团队有在研国创项目的教师不能指导新的项目团队,每位教师限分别指导1个国创和校创项目团队。
5.学院在推选“国创项目”时,可优先从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征集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所建立的“项目库”中遴选。
(三) 项目名额及分配
1. 计划立项:2024年我校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83项,一般项目80项(其中林学学科单列国创项目10项,由林生院组织评审后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3项。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3项,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数量视申报情况定。
2. 名额分配:各学院“国创项目”一般项目推荐数见附件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为支持一流专业建设,建议学院在遴选项目时优先考虑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四) 申报流程安排
1. 通知发布至5月15日,学生申报撰写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务必按照表要求填写)和“国创项目”申报表(附件4);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提交附件3、4的电子版和项目申报表纸质版1份(签字),交至各学院教学办。
2. 5月16 - 5月22日,学院评审排序(按附件3汇总排序),将附件3的汇总表和申报表(附件4)交学校教务处。
3. 5月23日 - 5月30日,学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
4. 5月31日,学校公示拟立项项目,公示结束报送省厅。
二、校级项目
(一) 申报对象
2022、2023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校级项目。项目组包括负责人在内不超过 4 人,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学生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
(二) 立项范围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选题来源包括学生自主创作、设计、项目开发设定的研究课题;企业需要的研究课题;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各类竞赛的前期研究内容;以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课题。已获得竞赛奖励或已经完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 立项数量
2024年校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推荐数见附件2,项目经费由立项学院负责落实,各学院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择优立项。
(四) 申报流程
学生填写“校级项目”申报表(附件5),学院组织评审,于5月22日前将“校级项目”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6) 和申报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示。
三、相关政策
(一) 项目管理
国创项目评审公示后,项目组要登录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完成填报(网址:http://114.220.75.43:98/HomePage,平台操作指南见通知公告栏)。
国创项目立项后,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创项目平台要求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与中期报告,报告提交后项目指导老师须登录平台进行审核操作。季度报告与中期报告将作为后期结题验收材料;2024年立项一年期项目结题时间为2026年上半年,两年期项目结题时间为2027年上半年,请项目负责人根据毕业时间选择项目研究周期,以免影响毕业。
校级项目申报成功后,接受校、院二级检查和管理。
(二) 经费管理
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国创项目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一般项目学校资助 0.5 万元,重点项目学校资助 1 万元,原则上要求学院按照学校资助标准 1:1 配套支持。林学学科单列国创项目经费由林学学科和林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额支持。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支持,每项经费资质不低于0.2万元。
(三) 创新学分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参与学生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莹波 联系电话:63742980 (9292980)
附件:1.2024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指南
2.2024年国创项目、校级项目立项推荐数分配表
3.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国创项目”申报表
5.“校级项目”申报表
6.“校级项目”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