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4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3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4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及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未结题的国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期限为1年的国创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未结题的国创项目(附件1)。

  1. 检查内容

    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参加竞赛获奖、申请知识产权和创业训练实践等情况)。

    (三)检查形式

    以项目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自查:项目组对照申报要求和研究进度进行自查,负责人登录省国创项目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线上填报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23年立项项目需填写2次季度报告,22年立项项目需填写3次季度报告)。23年立项项目需指导老师登录国创项目平台进行审核操作。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由负责人导出报告文本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电子版扫描上交学院。

    2.学院检查:各学院根据项目组自查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学院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复查:学校复查学院上报的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对于通过项目,要求项目组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暂缓通过项目,要求项目组尽快落实整改;对于不通过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二、相关事宜

    1.学生材料报送。5月24日前,项目组将由指导老师签字的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的电子稿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院汇总报送。5月31日前,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与检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蒋莹波 联系电话:63742980(9292980)

     

    附件:

    1.2024年国创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国创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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