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施教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5-11-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部署,为保障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决定自本学期第十周开始启动实施教学计划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阶段任务

完成时间

教学执行计划核对

1110-1114

教学任务落实

1117-1128

课表编排(公共课)

121-125

课表编排(专业课)

128-1212

课表微调

1215-1219

选课

暂定1月初

注:教学任务落实阶段包括公共艺术、通识选修、个性发展选修、多元发展选修、网络课程、劳动教育课程、辅修专业及微专业等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编制规范

各学院须严格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每学期教学计划表编制实施教学计划。涉及到模块化培养的,应按模块执行,模块确需变更的须报教务处审批。

全校性通识选修、多元发展及个性发展课程,须同步将课程简介与育人大纲录入教务系统,供学生选课参考。

为方便衣锦校区学生选课,相关学院应在衣锦校区开设部分通识选修、多元发展选修、个性发展选修及公共艺术类课程。

(二)规范教学任务落实

1.严格教师资质审核,教师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优先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2.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不得超计划执行。

3.排课周次为1-16周,落实教学任务时原则上起止周为1-16周或1-8周或9-16周(艺术类课程除外)。确保学生前后半学期修读课程相对均衡。

4. 求真实验班教学任务优先安排,选派优秀教师承担。

5.节假日排课安排:清明节(44-6日)、劳动节(51-3日、5日、9日)、端午节(619-21日)禁排;54日的课表平移到59日。

6. 教材任务与课程任务同步落实,任课教师须登陆教务系统填报教材信息,学院于1128日前完成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4)。

7.鼓励采用智慧教室,优先安排采用混合教学、探究式、研讨式等教学模式的课程。混合教学应将线上线下课程学时排进课表。

8.新开课申请须于1114日之前完成申报与审批。

9.通识选修(网络)课程须在省级及以上课程平台(如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学银在线和智慧树等学校认定的国内公开平台)上线,有丰富完整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能开展完整的线上教学,原则上要求学校自建的课程。学院须于1114日之前完成申报、审核。

(三)加强实验实习教学安排

1.实验教学任务由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确保有序开展。

2.实验实习教学计划须与课表保持一致。

3.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与理论课同时间段安排,实验教学应遵循先理论后实践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落实,实习任务须明确地点、指导教师和时间周次,并按时报送实习数据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

(四)优化课表安排

1.各学院在编排课表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编排,严格执行排课规则

2. 合班规模控制:思政理论课不超过100人,劳动教育课不超过70人,选修课不超过105人,专业必修课不允许3个班合班。

3.排课时段安排:主修专业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周末;数学、外语类公共基础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全校选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下午后半段时间(第8-9节)上课;周四下午原则上不排课,除每周四下午外,每周白天一般保留2个排课单元不排课;周四晚上一般不排课,主修专业课程不得连续两天晚上排课;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不安排晚上和周末,不能3节连排;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上午第5节不排课;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须排进课表。

4.课表安排均衡性:在课表安排上,周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均衡,周平均学时数不宜超过25学时;除艺术类、实验类课程外,不允许4节及以上连排;同一课程一周两次授课应至少间隔一天;不得从第2节开始排课;全校性选修课程32学时,安排在晚上每周2节课;48学时可每周排2次课;跨校区授课不得在同一半天内安排两个校区课程;东湖校区排课同一半天同一班级课程应安排于相近教室,避免跨楼排课。

5. 排课优先级:大合班公共课优先于小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授课门次多的教师优先于门次少的。

6.教室资源利用:优先使用学院分配教室,空余时间段面向全校共享;教学班人数须与教室座位数匹配,不得小班占用大教室。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须经学院(部)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1114日前:实施教学计划、通识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汇总表;

1128日前:教学任务汇总表、教材征订计划、实习计划汇总表;

1219日前:实验计划汇总表。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学任务汇总表

            2. 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

            3. 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

4.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须知

5. 实验教学中心新建制名称及汇总

6. 通识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汇总表

7.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

教务处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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